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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食品抽检12批次不合格 涉草鱼等

2020年06月22日08:05 | 来源:湖南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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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湖南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2批次不合格

湖南日报6月21日讯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6月18日公布的最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显示,全省抽检豆制品、餐饮食品等6大类食品398批次样品,其中12批次样品不合格,386批次样品合格。

不合格食品名单中,长沙市雨花区毓润日用品商行销售的黄鸭叫,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长沙市雨花区奇益超市销售的黄鸭叫、常德市鑫汇丰商贸有限公司桃源分公司销售的黄鸭叫,检出孔雀石绿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
吉首市阳光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小溪桥店销售的黄刺骨(鱼),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合格。长沙市岳麓区邻里优鲜生鲜店销售的草鱼、醴陵市喜洋洋超市仙霞店销售的猪肝,检出五氯酚酸钠(以五氯酚计)项目不合格。

长沙市雨花区毓润日用品商行销售的三黄鸡、长沙河马市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麻鸡,检出尼卡巴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
蔬菜类不合格产品中,益阳市资阳区旺辉福万家生活超市销售的豆角、新田县佰惠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长豆角,检出灭蝇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新田县佰惠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豆芽,检出4-氯苯氧乙酸钠(以4-氯苯氧乙酸计)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娄底市娄星区三和信购物超市涟滨店销售的韭菜,检出腐霉利项目不合格。

据了解,呋喃唑酮、五氯酚酸钠(以五氯酚计)为禁止使用的药物,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。食用检出孔雀石绿、灭蝇胺、腐霉利的食品,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。

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,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长沙、株洲、常德、益阳、永州、娄底、湘西州等市州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,查清产品流向,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,对违法违规行为,依法从严处理。

(责编:欧阳易佳、孙博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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